一、依內政部「112年度研發替代役員額申請暨審查作業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請繳交申請計畫:依「112年度研發替代役員額申請暨審查作業實施計畫」填寫,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計畫書(第貳、參項,第47-53頁)請「務必」填寫,以利上傳「研發替代役管理資訊系統」公告。
(二)請於111年7月29日(五)前將電子檔E-mail至研發處彙整,E-mail:admhty27@ccu.edu.tw。
三、員額申請要件中,用人單位應提出完整研發計畫,期程應為3年或1年6個月(役男年次為82年次(含)以前,役期為3年;役男年次為83年次
以後,役期為1年6個月),並明確定義研發工作範圍。
四、學校單位以申請「博士後研究」役男為原則,研發替代役甄選對象不限於理、工、醫、農等學科,屬文、法、商等學科者,用人單位若
符合政策需求及資格,並提具需求時,亦得參加甄選。
五、有關內政部研發替代役相關議題、規定、文件,可至研發替代役管理資訊系統參閱,下載網址:http://rdss.nca.gov.tw/MND_NCA。
六、檢附通知函及「112年度研發替代役員額申請暨審查作業實施計畫」各一份(詳附件)。
七、若有任何疑問,請電洽研發處謝翠殷小姐,分機:16302。
「112年度內政部研發替代役計畫員額申請」,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29日(五)止受理申請,請惠予轉知單位所屬教師知悉。